ST热电(600719):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_全球热推荐
公司代码:600719 公司简称:ST热电
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相关资料图)
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2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 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 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1. 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有效 □无效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3. 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4.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适用√不适用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5. 内部控制审计意见是否与公司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价结论一致 √是 □否
6.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对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披露是否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一致 √是□否
三.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 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1.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公司各职能部室、生产单位。
2. 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占比:
指标 | 占比(%)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之比 | 100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之比 | 100 |
3.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资金活动、采购活动、资产管理、生产与仓储、销售业务、人力资源、工程项目、投资与筹资、财务报告、合同管理方面内部控制的设计有效性和运行有效性两方面进行全面系统评价。
4.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
资产管理、销售业务、采购活动、资金活动 4个环节。
5.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是否存在重大遗漏
□是√否
6. 是否存在法定豁免
□是 √否
7. 其他说明事项
无
(二).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公司《内控手册》、《内部控制评价管理标准》 ,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1. 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是否与以前年度存在调整
□是√否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 | 重大缺陷定量标准 | 重要缺陷定量标准 | 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
利润总额 | 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导致错报金额≥利润总额的5% | 利润总额的5%>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导致错报金额≥利润总额的3% | 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导致错报金额<利润总额的3% |
资产总额 | 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导致错报金额≥资产总额的0.2% | 资产总额的0.2%>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导致错报金额≥资产总额的0.1% | 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导致错报金额<资产总额的0.1% |
无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 | 定性标准 |
重大缺陷 | 如果一项内部控制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不能及时防止或发现并纠正财务报告中的重大错报,就应将该缺陷认定为重大缺陷。 |
重要缺陷 | 一项内部控制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不能及时防止或发现并纠正财务报告中虽然未达到和超过重要性水平,但仍应引起董事会和管理层重视的错报,该缺陷认定为重要缺陷。 |
一般缺陷 | 不构成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的内部控制缺陷,应认定为一般缺陷。 |
无
3.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 | 重大缺陷定量标准 | 重要缺陷定量标准 | 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
利润总额 | 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导致错报金额≥利润总额的5% | 利润总额的5%>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导致错报金额≥利润总额的3% | 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导致错报金额<利润总额的3% |
资产总额 | 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导致错报金额≥资产总额的0.2% | 资产总额的0.2%>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导致错报金额≥资产总额的0.1% | 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导致错报金额<资产总额的0.1% |
无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 | 定性标准 |
重大缺陷 | 以下迹象表明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 (1)公司缺乏民主决策程序。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的职责不清,没有形成有效的决策、执行和监督层。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系统性失效。 (2)公司决策程序不科学,决策失误,影响公司战略的实施。公司制定战略、开展经营活动的程序不符合内部控制要求。 (3)公司违犯国家法律、法规。 (4)媒体负面新闻频现。 (5)出现人身重伤及以上事故而没有及时整改。 (6)出现重大设备事故而没有及时整改。 (7)用户投诉率超过市政府有关部门的上限指标,没有采取必要的措施。 (8)内部控制评价的结果特别是重大或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 |
重要缺陷 | 一项内部控制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影响,虽然未达到和超过重要性水平,但仍应引起董事会和管理层重视的错报,该缺陷认定为重要缺陷。 |
一般缺陷 | 不构成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的内部控制缺陷,应认定为一般缺陷。 |
无
(三). 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否
1.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1.3. 一般缺陷
内部控制流程在日常运行中可能存在一般缺陷,由于公司内部控制设有自我评价和内部审计的双重监督机制,内控缺陷一经发现确认即采取更正行动,使风险可控,对公司财务报告不构成实质性影响。
1.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否
1.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否
2.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2.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否
2.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2.3. 一般缺陷
内部控制流程在日常运行中可能存在一般缺陷,由于公司内部控制设有自我评价和内部审计的双重监督机制,内控缺陷一经发现确认即采取更正行动,使风险可控,对公司财务报告不构成实质性影响。
2.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否
2.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否
四. 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1. 上一年度内部控制缺陷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针对2021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大连洁净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原大连市热电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控股股东”)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资金的情况的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采取了以下整改措施:(一)收回全部占用款项本金及利息。截至2022年4月,公司控股股东已全部偿还非经常性占用本金及利息余额合计198,384,470.86元,积极消除了不利影响。(二)公司采取了其他整改措施,杜绝类似情况再次发生。1、公司组织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控股股东学习《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督促相关人员深入学习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则,提高风险意识,强化合规经营的意识,本着对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负责的态度,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切实提升公司规范运作的水平,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2、根据证监会《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一步优化公司治理结构,充分发挥公司董事会尤其是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职能和监事会的监督作用,加强内部审计部门对公司经营和内部控制关键环节的监察审计职能。3、公司全面梳理并积极健全完善关联交易及资金占用等内部控制机制,出台了《资金管理办法》、《防范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公司治理和三会运作机制,不断优化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强化合规意识,规范公司运行,建立践行良好的内部控制体系。关联交易及资金占用等内部控制机制经过近一年的运行,均符合内部控制的相关规定,内部控制得到了有效执行。
2. 本年度内部控制运行情况及下一年度改进方向
√适用 □不适用
自公司2012年度启动内控工作以来,公司现行的内控体系已经运行实施了10个年头。总的来说,这是一套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较好地控制公司经营管理风险的内控体系。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存在控制度的执行,强化内控制度的监督检查,提高防范风险能力,提升公司治理水平,确保公司持续、稳定、健康、规范的发展。
3. 其他重大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已经董事会授权):邵阳
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3月18日